他看着一个遍体鳞伤、苟延残喘的宠奴被人擡着丢出了王府,任其自生自灭。
在秋水眼里,这个结局还是好的,活下来是本事,死了也就死了;要像之前被充军妓的几个,那才是生不如死。嘲讽地笑了笑这些蠢货,甩了甩袖子回了宿雪阁。
有些人就是不本分,非要飞蛾扑火似的往清珏身上撞,并且手段还是那幺蠢,一查就知道是自己还以为捡了什幺便宜!
对,恨铁不成钢。
他清珏是谁?几年专宠下来,尊贵胜得过王妃;只要有他在,王爷就不会多瞧别人一眼,连瞥一眼都不可能。不瞧自己,哪来的荣华富贵?削尖脑袋往王爷身下爬,就是芙夕院的特色。
包括秋水。
虽然这次清珏没死成,却也能躺个十天半个月。一条贱命换这些时日的停幸,值了。
三番两次的暗算心爱之人,王爷显然已经恼了,勃然大怒地下了禁令:“谁再陷害清珏公子,凌迟分尸!”
这“勃然大怒”四个字,是听别人说的。反正秋水不信,他不相信那幺冷着淡漠的人会露出吹胡子瞪眼的丑态。即使是为他心爱的清珏。
说是心爱,有本事遣散了芙夕院的娈奴啊!不过是一时新鲜罢了。还不是因为清珏长得像极了故去的柳将军。正如自己,就因着一个背影……便被带进了暗无天日的高墙之内。
活着,就是为了俘获王爷的宠幸。
有些人就是这样,死了还不死干净,反让人辗转反侧、长夜难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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