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月后,翊安带着我们搬迁到他那间在大安区的房子,虽然不比在敦化南路那间豪宅,对我们来说更有意义。乔迁之日,一些同事也来庆贺,徐慕兰带着两个弟弟前来,唯独没有父亲。翊正私下告诉我,父亲依旧拉不下脸过来一趟,我并不意外。相较徐慕兰,我对父亲的愤恨较深,我跟母亲短时间也无法这幺宽容肯原谅他。
徐慕兰跟母亲的应对虽然仍还僵硬,但我们都看得出,两个母亲正努力化解过去的心结。倒是翊正和翊德来得勤,搬到新家之后离他们更近,常毫无知会就来我们这里蹭饭,当自己家一样,和他们大哥抢饭吃。翊安气得吹胡子瞪眼,有一度我简直是看到三个大胃王的翊安,然后无奈得替他多做一顿宵夜。
几日后,浩明登门造访,带来一件好消息,父亲终于放弃信义区那几处地,同时愿意支付这些年的不当所得,但他希望母亲肯手下留情,别依法拆除土地上的建物。
换句话说,母亲能以租赁的方式同意父亲守住自己的心血,妈对这些并无主见,终是全权交给翊安与浩明调解。无可避免,翊安得再度面对父亲。这日翊安前脚刚走,徐慕兰没多久也来到我们这里。
「姐,我劝振邦将杜家的土地交还回去,妳就看在振邦妥协的分上,一并原谅他吧。」我才刚放下茶杯,徐慕兰就已开口:「这是振邦多年来好不容易攒下的心血,如果依法拆除,他会活不下去的,就当给他一条生路,让他守住公司好吗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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