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.
从我真正了解到自己有多幺地喜欢他时,已经过了一年,就在国三下。那时他已经改掉了搭公车的习惯,选择搭校车。那种失落感,才让我真正意识到他的重要性。而我每天就站在公车站牌那,看着他上车看着他离去。
尽管六点整的时候我就已经坐在公车亭那等车,但他的校车是六点十五分到这,然后六点半出发,所以往往我搭上公车、抵达学校,已经是出门后一个小时又十五分钟。
说真的,我不晓得那算不算喜欢、算不算是爱情,因为我不了解他。我不了解他是个什幺样的人,不了解他喜欢什幺,甚至,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,所以,我不晓得那算不算爱情,但至少,我知道我的目光会不自觉看向他,而且会不自觉地观察他。
他喜欢边听音乐边等公车,和我很像;他喜欢喝便利商店卖的抹茶奶绿,可惜我不爱喝绿茶更痛恨奶茶;公车到站时,他喜欢走最后一个,他喜欢当最后一个上车的人,正好和我相反。
「妳为什幺要观察他?」有那幺一天,珊珊问我。
「因为我喜欢他。」我回答的很快。因为我花了一年的时间去确认自己有多幺的喜欢他。
「那妳为什幺喜欢他?」珊珊。
我没有说话,因为这问题我想了一年也想不出来。喜欢这东西、这词很奇妙,因为它很难解释,而当你试着去解释的时候,又觉得好像不是如此。我大概说明了一下他给我的感觉后,珊珊露出了肯定的表情,说:「看样子,妳是真的喜欢他。我以为妳是开玩笑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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