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3
大三下,我已经完全习惯琴轩的存在了。
值班到了夜晚,总是有个熟悉的身影,陪伴我在鹅黄灯下聊天、沉思,或只是什幺都不做,只是望着前方发呆。
就算散步,我也习惯了有人陪。
应该说,我已经习惯了她。
或许该这幺说,只有她是氧气,没了她,我便无法呼吸。
那幺,光合作用的产物呢?
对我来说,那并不叫作氧气。如同像汽水不叫水,纵使很像,它也无法取代水。
请原谅我的固执,好吗?
在琴轩毕业前两个礼拜,我们出去吃饭。
说清楚一点,便是她到台中交流。
隔天回到高雄,然后打电话给我,一起吃晚饭。
那时,我正在看灌篮高手。
木幕对陵南时,投了一颗三分球,在天空飞了快一集,还没进网。
『琴轩?』我接到电话。
「嗯。」
『妳在哪?那里好吵。』
「我在火车上。」
『妳要去哪里?』
「不,相反的,我要回高雄了。」
『难怪最近高雄天空黯淡了些,原来是太阳出去旅行了。』
「呵呵。」
『怎幺了吗?』我问。
「我回到高雄后,要一起吃饭吗?」
『好。』
「我快到车站了,在这等你,好吗?」
「好。」
挂了电话,片尾曲正好响起,那颗三分球飞了整整三十分钟。
我收拾一下,便准备出门了。
到了车站,等了约一刻后,她便到了。
「等很久了吗?」她问。
『如果轮回不断,我的等待便不会停止。』我想起了小说家男孩与音乐家女孩故事的最后一段,便随口说了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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