难以启齿。
有愧于己,有愧于家人、愧于亲友、愧于两位当事人。
自己是,家族中,唯一不会为这桩「喜事」由衷感到欣喜的晚辈。
是这样的:老哥「结婚」了。
「结婚」这个词似乎需要更严格界定。
粗浅地说,老哥完整走完「传统」的结婚礼俗:不仅勤劳地走完「迎娶」仪式──尚包括准备「大包、小包,」 总之一堆东西──互递聘礼(金饰);终于,男女双方在宴请会上、众亲友见证下、酒过几巡之际,正式结为「夫妻。」
于礼俗制典,站在维护传统的立场,由女方和我方长辈共识之下,老哥正式与女方结为连理。
他们确实,尽管实验性质浓厚,在家中住了两晚:在四坪不到的陋室里,共度两个不太安宁的夜。
猜想,连日诸多行程,让两人都累坏了。
老哥与大嫂两人,在与我的房间一墙之隔的房间里头,睡得像死猪般──不不,像整日在烈日下拉犁的水牛,拉回厩房倒头就睡,还发出如滚雷般的鼾声──声响,透过墙壁,仍能听得一清二楚。
可以确认的是,典礼完毕的当晚并未发生传统定义的「洞房花烛夜」──毕竟,婚宴当日,与前面几星期,以及典礼后几天,可要搞得人仰马翻;你几乎不太有时间喘息,遑提「深夜耕田。」
原谅我净提及一些风马牛不相及的琐事。
本想藉一些旁支末节的琐事,用以扰乱这段叙事的脉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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