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过「小孩用品」走道,我不禁幻想起:
要大哥和「大嫂」两人「将来」有了小朋友呢?
看着广告海报上印制的「小朋友天真的笑颜」──典型的金发小宝宝,嘴角裂出这辈子不可能出现在任何活人脸上,起码不可能会有受尽生活折磨的成人会如此开怀大笑,不存在于世上的笑脸;我不禁想起:
「她」也曾经提过「喜欢小朋友」这件事。
那是在我决定考研究所的时候,约莫大三即将升大四之际:我下定决心「最后一次参加联谊性社团筹办的活动」;此后,必将潜心苦读,倾全力拚上「应届直升硕班。」
又或者说,会想参加特定的这场「社团餐叙,」无非是想在「斩断杂念」之前,再见「她」一面,如非「最后一面」的话。
餐叙无聊得令人打瞌睡。
唯一会让人清醒的理由,是「她」跟着有一搭、没一搭地聊,时不时露出的笑靥──含蓄,却又不吝惜分享;娇羞,却不显得做作;自在大方,没有任何虚假。
「她」笑起来,是真的「发自内心的喜悦,」而非市侩的虚应故事。
「她」露出浅浅的笑意,似能感染旁人。一看见「她」嘴角微微上扬,嘴角会不自觉地跟着勾起,仿佛是跟「她」一起享受「喜悦的氛围。」
这便是「她」的魅力,如果用明显的行为特征,来概括我对其人的印象。
看着「她」那一抹笑容,就够人春心荡漾一整个下午;直至分别后,当晚,彻夜辗转难眠,反刍记忆中那缥缈的印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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