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律所的冷气机发出钝钝的轰鸣声时,陈歆妤正坐在会议桌的一角,手里握着一支无法点燃的原子笔。她连续三天参与证言小组的组织与拍摄,协助林采蓉剪辑影片、审核词句,甚至亲自帮忙处理背景马赛克与去识别化的字幕。
这是她第一次,真正成为某种主导者。
但越是参与,就越明白事情的可怕。
那不是一个导演、三个经纪人、五间影像工作室的问题;那是一整条流水线、上百个中介者,以及无数被切割、利用、然后抛弃的女孩与证据。
而现在,他们开始行动了。
下午三点,一名不速之客出现在律所门口。
何煜升原本以为只是客户咨询,结果进来的是他再熟悉不过的人,律师黄仲谦,前事务所合伙人,现在是某文化基金会的法律顾问。
「好久不见。」黄仲谦微笑,手里拿着一份牛皮纸袋,「我来不是找麻烦,只是来转个话。」
何煜升没让他进会议室,只在门口与他交谈。
「我代表创艺集团,还有另外几位共同持股的企业家。他们想给这件事一个更成熟的处理方式。」
「什幺意思?」
黄仲谦递上袋子。
里面是一份保密协议草稿,附有几项条件:
【所有关于L-producer案件的声明、资料、影片须全面下架】
【被害人不得再接受媒体访问】
【何煜升律师不得再参与任何与该案有关的代理行为】
【所有当事人将收到一笔「补偿金」,数额依「损害评估」另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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