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决确定的那天,天气异常晴朗,阳光像是被水洗过,干净而耀眼。
早上九点三十分,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第四法庭。
法官宣读判决结果时,全场鸦雀无声。
「被告林冠廷,触犯刑法第224条强制性交罪、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3条第1项之利用权势性交罪,数罪并罚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,褫夺公权三年。另依民事部分,本庭命被告赔偿被害人精神抚慰金新台币300万元整。」
那一刻,时间仿佛凝结。
她没有哭,没有颤抖,只是静静听着,像在读完一本书的最后一页。
她坐在何煜升身旁,手紧紧抓着膝盖上的裙角。身体还是会紧绷,但内心却意外平静。
林冠廷坐在被告席,神色倦怠,眼底没有愤怒,也没有悔意,只剩一种近乎虚无的麻木。他没有回头,也没有说一句话,像个终于被世界遗弃的人。
宣判结束后,媒体涌上前。麦克风、摄影机、记者的声音像潮水一样包围住法院门口。
「陈歆妤小姐,请问您对判决结果满意吗?」
「请问您是否考虑对其他受害者伸出援手?」
「何律师,这是不是您最具挑战性的案件之一?」
她微微后退了一步,何煜升立刻站在她身前,替她挡住了所有镜头。他的声音不高,却有力。
「请给当事人一点空间,谢谢。」
她紧握他的手,像紧握着从废墟里挣脱后唯一能信任的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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