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说社恐是种本能的退缩,那「喜欢」就是最会被压抑的情绪。
因为喜欢就代表你在乎,而在乎就可能受伤。
许思岚从来不敢在乎。
午休时间,茶水间空无一人。
她坐在窗边,手机亮着任务提示:
【今日任务】
【请主动向一位同事表达个人观点,并坚持立场】
她盯着这句话许久,眼神逐渐空洞。
表达观点、还要「坚持」。
她甚至连点餐时都会说:「你先,我都可以。」
她低头滑手机,滑到一半,画面跳出一条不知哪来的讯息提醒,是一则好友推荐通知:
「你可能认识宋庭谦。」
那名字像突然闯入的大声喇叭,让她一瞬间指尖僵住。
宋庭谦。
那是她高中三年的梦与噤声。
她曾经坐在他后排一整年,却从没说过一句超过三个字的话。
他总是外套松松垮垮挂着,写字很快,笑起来一边嘴角会微微翘起。
他偶尔会转过头问她借笔记,她的笔从没抖得那幺明显。
有一次,他在她的课桌抽屉里放了糖果,附一张字条:「这是奖励,因为你数学默写全对。」
她没问为什幺他知道。也没敢回。
但她把那张字条折了三次,藏进了书包最深的内层,直到大学都还没丢掉。
她曾在某个夜里,用草稿本写了三十次「谢谢你」,想找一个时机送出去
但那个时机从来没来。
现在,手机提醒她,「你可能认识他。」
她突然觉得这几个字比系统任务还刺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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