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有人问我为什幺会喜欢上她,我会先报上自己的名字——我是姜沅——然后说:因为她在专注时很美。
不是舞台灯那种美,是铅笔尖在纸上细细滑动、眉心微皱又慢慢舒展的那种。
程渝的努力没有音效,却让人想靠近。对一向随遇而安的我来说,那股向上的力道像磁场,把我一点一点吸过去。
我到现在仍喜欢她。
喜欢到想问:有没有一种方法,能把喜欢折成纸鹤,放回抽屉里,不再飞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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傍晚,榉树道风很轻。我照约定带程蓝绕校舍。她是程渝的妹妹,一年级,眼睛很亮,讲话直接。
「学姐喜欢春末吗?」她踩着斑驳的阴影问。
「喜欢叶樱。」我仰头看,枝头零落的粉白正被新绿取代。「开得太满反而看不清,这个时候刚好。」
「我也是。」她把马尾往后抛,「花退场,叶子上台,舞台没有空着。」
她的头发在光里晃了晃。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提到春天,我的手在空气里失焦,差点碰上去。我及时收回,自己先被自己吓了一跳。
「……学姐想摸吗?」她不疾不徐地看我。
我咳了一声:「我刚想到——」
「那就摸吧,只一下。」她自然地把头微微低下。
指尖落在发上,柔顺,带一点洗发精和阳光的味道。她的眼睛黑得能倒影,我忽然心虚——那双眼和她姊姊不一样,却在某些瞬间像到让人屏住气。
「为什幺是那种表情?」她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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