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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法官大人,我已经反省过我的过错,我也写了道歉信给予每位受害人并愿意提供金钱上的补偿,想要尽我一丝微薄的能力去弥补他们。」
这次上诉,我以被害人的身分来告高等法院,这次他们给我安排的就不是像上次一样的小房间,反而是一个像是办公室的地方,然后眼前的电视萤幕上拨放着法庭的直播,同时也给了我麦克风让我可以在需要时跟法官对话。
我看着画面中的罗兹法,他说话的语气跟几年前相比毫无改变,一样的自傲、一样的伶牙、一样的有影响力。
他接着说:「在这段时间内,我的小孩出生了,他患有罕见的天生疾病,即便到了两岁都还无法正常行走,这都是我的过错,是我造下的孽报应在他身上,我希望能够为此赎罪,也希望我能够获得减刑或缓刑让我可以继续照顾我的小孩。」
他说的相当感人,无论任何一个人来听都会觉得这是一个真心悔改、为了小孩而感到愧疚的父亲吧。
连我的脑海中都闪过了一瞬间的迷惘。
我已经开始不知道所谓捍卫正义的结果究竟是由谁在承担了,本应是由他自己承担的责任,但最后他的家人甚至于他刚出生无辜的小孩也要因此受到影响,而作为事件当事人的他却看似毫无影响。
不管我脑中的想法为何,法官听完后开口说道:「关于对受害人的道歉及补偿的部分。」
法官看着资料说:「其中五位同学都决定收下这五十万元,但有一位同学选择拒收道歉信及五十万,听说这位同学也有到法院……能方便你透过麦克风说一下,所以你确定要拒收吗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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