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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红二事件(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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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二事件结束后不到三十分钟,新闻台的跑马灯已经疯了。

【史上最大红色事件落幕!】

【湾南局局长再创纪录!】

【全民疯狗单人深入核心区!】

【死亡人数确认停止增加!】

【红二事件全解析!】

一个晚上,全国都在谈论同一件事。

捷运上有人看着新闻。

便利商店店员在讨论。

计程车司机在讨论。

补习的学生在讨论。

上班族在讨论。

仿佛所有人都参与了那场战斗,又仿佛所有人都有资格评论那场战斗。

其中,媒体倒是难得遵守规定。

没有任何一家新闻台敢直接堵高汉西。

不是因为良心发现,而是因为法律不允许。

《高压灾害应对法》第十七条——俗称「摘核保护条例」。

内容很简单。

所有参与摘除污染核心的人员,在事件结束后一定期间内,

禁止任何形式的媒体采访、商业邀约、节目录制与公开访谈。

违者重罚。

这条法规是在十多年前通过的。

原因也很简单,因为曾经死过人。

不是死在污染源手上,而是死在人群手上。

早期的压力管理局并没有这种规定。

摘核人员往往会被塑造成英雄,媒体追着跑、政客抢着握手、节目邀请不停。

今天上专访,明天出自传,后天接代言。

仿佛只要成功摘除污染核心,就能一夕之间变成国民英雄。

直到后来有人发现——那些英雄死得很快。

有的人开始酗酒、有的人再也睡不着、有的人不停做恶梦、有的人在镜头前笑着领奖,几天后却成为污染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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